规则如何运作
以个人身份收款
Carnê-leão(个人按月自行缴纳所得税的制度)的税率最高可达 27.5%,还要另缴 INSS(社会保险)。以公司身份适用 Simples(Simples Nacional,小微企业简易税制)时,Anexo III(税率附表三)的起始税档为 6%。这适用于个人执业门诊、多专业联合诊所——言语治疗、心理咨询、作业治疗、物理治疗——也适用于同时在多家诊所接诊的专业人员。
法律依据:IRPF(个人所得税)累进税率表;LC 123/2006, Anexo III.
从现在起适用
Simples Nacional 适用了错误的附表
工资总额低于营业额 28% 的诊所,会落入起始税率为 15.5% 的 Anexo V(税率附表五)。调整 pró-labore(股东劳务报酬)和工资总额,可能使其适用 Anexo III。这个比例叫 Fator R,每月重新计算;因附表错误而多缴的部分,可以通过更正 PGDAS(Simples Nacional 月度申报程序)追回。
法律依据:LC 123/2006, art. 18, §5º-J e §5º-M.
可追回过去 5 年多缴的税款
适用 Lucro Presumido(推定利润制)却没有申请视同医院待遇(equiparação hospitalar)
医院类服务的计税基数是:IRPJ(企业所得税)8%、CSLL(净利润社会贡献税)12%——与建筑业相同——而不是一般服务的 32%。条件是公司形式为商事公司(sociedade empresária),且设施符合 Anvisa(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)的要求。符合条件却从未申请的诊所,可以追回过去 5 年多缴的税款。
法律依据:Lei 9.249/1995, art. 15, §1º, III, "a"; STJ, REsp 1.116.399.
可追回过去 5 年多缴的税款
我们如何服务
- 逐月计算 Fator R,把 pró-labore 和工资总额调整到适用 Anexo III 的水平
- 对附表适用有误的部分,更正过去 5 年的 PGDAS
- 在设施条件允许时,申请按 equiparação hospitalar(视同医院)对待
- 个人身份的专业人员转为公司主体,接诊工作不中断
常见情形
多专业联合诊所多年按 Anexo V 缴税,工资总额恰好略低于 28%——调整一次 pró-labore 就能改变适用的附表,更正申报则可追回以往多缴的部分。
典型情形,不附数字:您的数字来自复核结果。
